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4         访问量:7741

一、区域开发概况

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3年,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设立海门经济开发区等13个省级开发区的批复》(苏政复[1993]60))。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于20177月启动了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2018年,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845号),规划面积25.04km2,范围与开发区目前的实际开发及管辖范围一致,产业定位为在原有制造业(服装、电子、通讯、轻纺、新材料)基础上增加新能源电池制造、汽车整车制造、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产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等要求:对可能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实施五年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调整的规划,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及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对开发区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并收集有关该规划的资料,在此基础上,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二、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东至宁连快速路-雍六高速-六合大道,南至大厂-化工园隔离绿带,西至宁淮城际铁路,北至滁河,规划面积25.04km2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

产业定位:在原有制造业基础上增加新能源电池制造、汽车整车制造、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产业。

三、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采用六合雄州监测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与开发区最近距离约3.9km)基本污染物2022年连续1年的监测数据。六合雄州2022年六项基本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标及在相应24小时百分位数平均浓度均达标,因此判定评价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结果,非甲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计算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标准时使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值,特征因子,TVOC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附录D标准限值;氯化氢、二甲苯、硫酸雾、氨、硫化氢均未检出,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大气污染物指标均符合相应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本次现状监测表明监测期间,滁河、槽坊河、龙池湖、刘坝沟河、农场河的监测断面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类水质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

本次现状监测表明评价区域除D3D5点位总硬度达到IV类标准外,其余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4)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环境

本次现状监测表明开发区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土壤点位所测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6)底泥

监测期间监测点位所测各项重金属指标均低于GB15618-2018中的其他农用地风险筛选值,区域底泥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在进一步落实原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科学招商选商,构建生态产业链,优化废水收集、处理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废水和废气排放的管理,严格能源结构管理,落实生态建设要求,强化环境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排放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可以得到保证,区域环境基本能够满足功能要求,可以实现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阶段主要征求以下四个方面建议:

1、开发区在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主要环境问题;

2、开发区在发展过程中的制约因素;

3、向规划实施单位、环评单位提出更为完善的、减缓开发区因开发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建议;

4、通过查阅报告书内容,提出疑问及建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作出明确解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5-57150999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南路268号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12

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025-85608176

电子邮件:2803482174@qq.com

八、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2 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跟踪评价征求意见稿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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