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了江苏省2020年第一、二、三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六合经开区有35家企业入选。此外,今年还有7家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在园区落户,正在办理备案手续。截至目前,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拥有量预计达到96家,同比增长71%,实现了历史上最大数量增长。
那么高企认定成功之后还需要做些什么?
一、知识产权
1、持续性自主申请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年最低申请5项,确保年平均5项成果转化);
2、通过转让、受赠、受让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要求产权明晰,避免无效专利);
3、知识产权为企业核心产品/技术,与主营产品持续相关(设计产品、技术、工艺、检测等);
4、高企再次认定前,三年内新获得1项发明或者6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可重复使用,但申请时间较长)。
二、研发立项及投入
1、企业内部立项(研发项目技术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且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
2、立项要素健全(包括:项目目的、周期、预算、关键技术、阶段研发任务等);
3、根据地方在税务主管部门要求。依据税法要求整理备查材料(研发辅助帐、相关票据等);
4、研发费用以研发项目为单位进行独立核算,产生费用可准确归集,汇算清缴时享受加计扣除。
三、高新产品收入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须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动态关注企业产品结构的变化情况;
2、高新技术产品须知识产权清晰,不存在产权风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支撑;
3、条件允许可开展科学技术成果认定,佐证公司产品的高新特性。
四、研发人员
1、专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2、结合入职、离职情况,保证科技研发人员数量的稳定性(适时增加,保持比例持续达标);
3、退休返聘人员、兼职人员、临时聘用等,超过183天的科技人员,注意保存聘用合同和工资发放证明等。
五、企业变更
企业发生更名或认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并将打印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报认定机构,由认定机构负责审核企业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①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
高企资格不变,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②审核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自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企资格,税务机关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或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高企税收优惠。